住宅按揭贷款

通告

2010年01月08日

住宅按揭贷款

(翻译本)

本局档号:B9/25C
                   B4/1C

致:          参与按揭贷款统计调查的银行
            行政总裁

敬启者:

住宅按揭贷款

本人从最近的报章报导得悉部分认可机构推出了条件极具吸引力的新按揭产品,其中现金回赠的水平更有上升的趋势。

本人再次提醒认可机构必须采取审慎的订价策略。正如金管局在2009年9月17日的函件(附件1)中提到,认可机构应确保按揭息率在顾及预期贷款可能出现亏损与营运行政成本下,能够长期维持息差在一个合理的水平。银行在厘订按揭订价策略时,必须考虑到按揭息率下调会导致现有按揭贷款组合面对重订息率的压力,以致对净息差造成长远的不良影响。

另外,银行在提供现金回赠时,亦必须遵守金管局于2005年2月28日发出的通告(附件2)。同时,认可机构应留意金管局在2009年10月颁布的指引(附件3);该指引提醒认可机构应采取审慎的方法来评估物业价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金管局会进行现场审查,以确保认可机构在批核住宅按揭贷款时,遵守审慎的原则与做法。

助理总裁(银行监理)
万少焜

2010年1月8日

本函另备附件: 附件1  (PDF 档案, 130KB)
        附件2  (PDF 档案, 221KB)
        附件3  (PDF 档案, 1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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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