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兄弟相关产品争议调解及仲裁计划常见问题

一般问题

  1.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合资格参加此项计划?

    阁下若经银行购入雷曼相关产品并曾就此向金管局投诉,而金管局已审理完毕该投诉,并且采取以下其中一项行动,则阁下可申请参与此项计划:

    • 金管局已将投诉转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由证监会决定是否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 已有一名有关人士或主管人员被金管局或证监会查明曾犯错。

    若阁下符合有关资格,金管局将会通知阁下可供使用的调解安排。若阁下与银行决定使用调解服务,金管局将会代阁下支付所需的调解费用。有份出售雷曼相关产品的银行均支持此项计划,然而银行会因应阁下个案的情况去决定是否使用调解服务。

  2. 若金管局暂时仍未将本人的个案转介证监会,或暂无有关人士或主管人员被查明曾犯错,我可否参加此项计划?

    若阁下有意进行调解,应与银行联络以了解其是否愿意参与。然后阁下可接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网址:http://www.hkiac.org),由其按照适用于此项计划的相同程序及相同费用来处理阁下的个案。然而,在此情况下,阁下须自行负责所需支付的调解费用。若其后金管局将个案转介证监会,或某有关人士或主管人员被查明曾犯错,金管局将会退还阁下已支付的费用。

  3. 此项服务会否涵盖迷你债券以外的投资产品?

    所有经由香港银行分销的非上市雷曼相关零售结构性产品,包括列于证监会网页(http://www.sfc.hk/sfc/html/TC/general/general/lehman/lehman_structure_products.html)及透过私人配售的产品,其投资者均可使用此项服务。

  4. 本人是否需要支付此项服务的费用?

    若符合上述答案1所载之条件,金管局将会代付阁下的费用。调解服务收费为11,200元,仲裁服务收费为16,200元。每宗个案的费用由同意进行调解或仲裁的双方(即申索人与银行)平均分摊。

  5. 本人是否需要就跟不同银行购买的雷曼相关投资产品开设不同的独立处理档案?

    是。若阁下有意就一间以上的银行使用调解或仲裁服务,便应该与每间银行分开进行调解或仲裁。金管局将会代阁下支付符合答案1所载之条件的每宗个案的所需费用。

  6. 仲裁中心是否属于政府架构的一部分?

    不是。仲裁中心是一间独立而非牟利的公司。金管局已委聘仲裁中心,就雷曼相关产品投资者与分销银行之间的争议提供调解及仲裁服务。然而,调解或仲裁均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中立人士进行,金管局在安排中并不扮演任何角色。

  7. 作为雷曼相关产品的受影响投资者,调解、仲裁及诉讼似乎都是可依循的解决方案,但哪一个较好或较适合本人?

    阁下应视乎个案的具体情况、自己的意向,以及另一方是否愿意参与调解或仲裁来自行作出决定。若有疑问,应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调解服务

  1. 何谓「调解」?

    「调解」是争议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和解而自愿同意进行以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双方同意委任中立调解人,由调解人居中调停,致力以迅速、保密及友善方式解决申索。调解人无权裁定争议结果,但曾受专业培训及具备经验,能够协助双方协商和解。若无法达成协议,调解人将试图协助双方缩小争议事项的范围。与法庭诉讼相比,调解需时较短及费用较低,但须得到双方同意参与方可展开调解程序。

  2. 本人应该何时及如何申请此项服务?

    若阁下符合答案1所载之条件,金管局会通知阁下有关可供使用的调解安排,而若阁下与银行决定进行调解,金管局将会代阁下支付所需的调解费用。

  3. 若要启动调解程序,必须同时得到投诉人与银行同意。若本人的银行不同意启动调解程序,本人怎办?

    调解程序属自愿性质。争议双方必须都同意寻求调解,才可展开有关程序。有份出售雷曼相关产品的银行均支持此项计划,然而银行会因应阁下个案的情况去决定是否使用调解服务。

  4. 本人已就雷曼相关投资与银行达成和解,本人应否申请使用调解服务?

    若阁下已就本身个案与银行达成最终和解,便不应申请使用调解服务。

  5. 调解程序需时多久才完成?

    需时多久视乎很多因素而定,包括争议的复杂程度及双方是否愿意达成和解。一般而言,调解程序需要数个小时来进行,但若个案较复杂,便需要更长时间。

  6. 本人提出申请后要等多久才展开调解?

    这视乎有意使用此项服务的人数而定。阁下与银行表明已同意参与调解的话,仲裁中心便会安排预约。

  7. 本人可否委派法律代表进行调解?

    不可以。调解是一种双方寻求协商解决争议而不牵涉仲裁或诉讼的程序,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可委派法律代表参与。

  8. 本人可否由他人陪伴出席调解,以便为本人提供意见?

    若征得另一方同意,阁下可由他人陪伴出席调解。

  9. 本人可否授权一名代表,为本人申请此项服务?

    阁下应该亲自申请。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健康欠佳或因无可避免的原因而身在异地),阁下可授权一名代表,为阁下申请此项服务。

  10. 本人会否透过调解服务取回投资金额?

    调解目的是按自愿性质达成协商和解。能否达成和解、会否涉及赔偿,以及涉及多少赔偿,要视乎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

  11. 调解服务与回购方案之间有什么关系?

    两者之间并无正式关系。然而,若阁下已接受回购方案,银行根据回购方案付予阁下的任何金额,将会在此项计划下被列入最终和解赔偿额的考虑范围内。若阁下已透过调解达成最终和解,有关阁下可否参与任何回购安排,将视乎和解细则而定。

  12. 本人可否保留在调解后寻求诉讼的权利?

    若阁下透过调解达成和解,该和解应该是最终的解决,阁下不能再就和解条款涵盖的事项寻求诉讼。若调解无法达成和解,则阁下仍可选择进行仲裁和诉讼。调解人将于适当时候向阁下解释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法及有关程序。

 

仲裁服务

  1. 何谓「仲裁」?它与「调解」有何分别?

    「仲裁」属自愿性质解决争议的方式,争议双方同意委任一位中立的仲裁人,由其负责裁决。仲裁人的裁决将为最终决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与调解一样,仲裁须经双方同意参与才可展开有关程序。根据此项计划,仲裁过程尽可能采用只按审理文件的形式进行。仲裁的目的是采用较法庭诉讼迅速及费用较低的方式来解决争议,适用于较简单的个案。

  2. 本人应于何时申请此项服务?

    当阁下与银行已参与调解服务而仍未能达成和解,阁下才能申请使用仲裁服务。若阁下的个案适合进行仲裁,调解人会向阁下解释可供选择的方案及有关程序。由于仲裁人作出的裁决会对阁下有约束力,因此最佳的做法是寻求本身的法律意见,以决定应否参与仲裁计划。与调解一样,仲裁须经双方同意才可展开有关程序。

  3. 本人如何申请此项服务?

    调解人会在适当时候向阁下解释有关服务。

  4. 仲裁程序需时多久?

    这视乎很多因素而定,包括争议的复杂程度及双方是否愿意达成和解。仲裁中心的目标是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21日内完成此项计划下的仲裁个案。

  5. 本人可否委派法律代表参与此项计划的仲裁程序?

    双方均不可就仲裁程序委派法律代表参与。

  6. 仲裁结果是否具法律约束力?

    是。仲裁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7. 仲裁与诉讼有何分别?

    诉讼经法庭进行,无须双方同意。仲裁是在仲裁人席前进行的程序,须经双方同意。仲裁人不是法官,但其就争议的裁决将为最终的决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程序须予保密,过程一般不如诉讼般正式,而且较快完成及费用较低,适用于较简单的个案。

  8. 本人可否保留在经仲裁达成和解后寻求诉讼的权利?

    仲裁人的裁决是最终的决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即使阁下不满意仲裁人的决定,也不能再寻求诉讼。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8年10月31日

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