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報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金融管理局致力鞏固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以後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我們繼續在區內促進中央銀行間的合作,參與多個國際金融組織,提高營運透明度和採取主動積極的資訊政策,並確立以及向全球各地清楚表明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後,香港與中國內地的貨幣制度會保持相對獨立,香港會享有金融自主權。

目標

 

鞏固香港作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金融管理局的策略中一個重要部分。

除了確立和澄清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以後的貨幣和金融自主權外,金融管理局通過其外事經研部建立對外形象,以符合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金融管理局通過下列措施達致上述目標:

  1. 加強參與多邊組織和中央銀行組織;
  2. 參與區內和國際間中央銀行的合作;
  3. 籌組一九九七年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及
  4. 提高營運透明度和採取主動積極的資訊政策。

成果

 

與中國的金融關係

一九九六年,金融管理局與中國有關當局確定和落實了內地和香港的貨幣制度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後會保持相對獨立的安排。中國人民銀行保證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內地與香港之間的金融關係是一個主權國家內,不同經濟、社會制度下兩種貨幣、兩個貨幣制度以及兩個金融管理當局的關係,而兩個金融管理當局會保持相對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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