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報
香港金融管理局
提高銀行業的透明度
金融管理局會繼續改進現行的財務資料披露制度,以確保香港銀行在披露財務資料方面與本地及國際的發展步伐一致。
洗錢活動
金融管理局現正修訂一九九三年七月發出的《洗錢活動指引》,以便把有關洗錢活動的法例的修訂納入指引內,並就聯合財富情報組針對洗錢活動所採取的措施作出全面檢討。經修訂指引新增的內容包括就空殼公司和信託及代名人戶口查證客戶身分的部分。預計經修訂指引將於一九九七年上半年發出。
提高銀行監管的效率
銀行界和金融管理局在一九九五年一月成功推行一套新系統,讓銀行可以利用磁碟遞交申報表。為了進一步提高遞交申報表程序的效率,金融管理局曾進行研究,探討利用電子傳送系統遞交申報表的可能性。金融管理局進行的可行性研究結果顯示,香港具備完善的電訊設施,利用電子傳送系統遞交申請表的做法切實可行,而且費用合理。同時,只需運用先進的編碼和認可程序,就能把資料保密。用作遞交申報表的電腦網絡更可作為金融管理局與認可機構之間其他通訊之用。對於這項研究結果以及認可機構的普遍支持,金融管理局感到相當鼓舞,並已決定推行電子傳送系統,實施日期暫定為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融管理局已於一九九六年完成系統的詳細設計,並將於一九九七年初成立業內工作小組,以便就各階段的設計和實施工作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