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储值支付工具牌照

新闻稿

2016年11月04日

批出储值支付工具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1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条例》)向下述储值支付工具(SVF)发行人批给SVF牌照:

SVF持牌人

SVF
牌照编号

牌照生效日期

三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SVF0010

2016年11月4日

快易通有限公司

SVF0012

2016年11月4日

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SVF0011

2016年11月4日

侨达国际有限公司

SVF0007

2016年11月4日

Optal Asia Limited

SVF0006

2016年11月4日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SVF0008

2016年11月4日

通汇(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SVF0013

2016年11月4日

UniCard Solution Limited

SVF0009

2016年11月4日

 

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单载于金管局网站的SVF持牌人纪录册。

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李志达先生表示:「连同今日批出的第二批SVF牌照,目前本地SVF市场共有13名SVF持牌人。我们乐见市场上有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各类SVF产品,使本港的零售支付更趋便利。金管局实施SVF监管制度,有助加强公众对使用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心,继而可推动本地零售支付业务的创新及发展。」

《条例》已于去年11月13日生效,设有1年过渡期让SVF发行人申领SVF牌照。根据《条例》,金管局获授权实施多用途SVF的强制性发牌制度,并履行相关的监管及执法职能。在该1年过渡期届满后(即由2016年11月13日起),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任何人士在并未持有牌照的情况下发行或营运SVF,即属犯罪。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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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