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已暂时禁止熊心怡(女)重投业界,为期五个月,由2007年8月22日起至2008年1月21日止(注1)。
上述的纪律处分行动源于一项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对熊涉嫌接受及不当地处理已由客户签署的空白投资买卖指示表格及有期存款表格所作的调查。
有关的调查进一步显示,熊亦曾与另一名同事进行共同买卖证券的活动,但却未有向其雇主披露有关交易。
熊的行为使其客户蒙受不必要的风险及使其雇主被误导。
完
备注:
(0707167/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