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元被纳入持续联系结算及交收系统

新闻稿

2004年12月06日

港元被纳入持续联系结算及交收系统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一)公布,港元已被纳入持续联系结算及交收系统(CLS系统)。有关安排今日生效。

CLS系统是处理跨境外汇交易的全球结算及交收系统,由CLS Bank International(CLS Bank)负责管理。港元被纳入CLS系统,令涉及港元的外汇交易得以经该系统进行外汇交易同步交收结算,从而消除该等交易中的结算风险。经 CLS系统进行的交易的交收终局性受到香港法律保障,同时CLS系统亦是《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下获指定的结算及交收系统。

港元连同其他3种货币(韩圜、新西兰元及南非兰特)成为CLS Bank最新的合资格货币。连同现有11种合资格货币1,现时合共有15种货币可经CLS系统交收。

港元参与CLS系统,是金管局致力消除赫斯特风险(Herstatt risk---因外汇交易中的两部份在不同时区交收而引起的结算风险)的进一步举措。金管局分别在2000年及2003年推出的美元结算系统及欧元结算系统,提供了有效机制,消除涉及美元、欧元及港元的外汇交易的赫斯特风险。

金管局副总裁彭醒棠说:「港元被纳入CLS系统,是金管局在致力消除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方面的重要里程。我们很高兴香港的银行可以透过这新增的渠道,以安全及有效率的方法进行外汇交易结算及交收。」

有关CLS系统的详尽资料,可查阅其网站(www.cls-group.com)。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12月6日

 

1澳元、加拿大元、欧元、日圆、英镑、瑞士法郎、美元、丹麦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及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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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