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欧元资料

指示编号:7.6.1

申报欧元资料

继本人于1998年6月12日的信件后,本人谨此通知各认可机构就欧元在1999年1月1日正式面世后机构提交的审慎申报表将会作出的调整。

一般申报原则

从1999年1月1日起,欧元及欧元参与国货币之间将会采用固定的双边兑换率。实际上,欧元与这些参与国货币之间,以及参与国货币之间的双边外汇风险将会消失。债券市场方面,欧洲经济及货币联盟国家的利率逐渐划一,亦会使参与国货币之间的利率风险差距显著收窄。鉴于以上原因,金管局在处理认可机构的审慎申报时,将会把机构所持的参与国货币盘视作欧元盘。换言之,参与国货币盘应综合起来(亦即是以净额计算),然后以欧元盘的方式来申报。例如,一项德国马克长盘被一项法国法郎短盘抵销后,便会得出一项欧元未平仓盘净额。同样地,一项德国马克债券长盘被一项欧元债券短盘抵销后,所得结果便会用来计算机构承受的欧元利率风险总额。这项安排将会简化申报表的填写过程,亦可使申报程序延续至超越过渡期。

个别审慎申报表

下述申报表将会受到欧元面世影响:

  • 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MA(BS)6
  •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12
  • 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3A

附录1列载各项申报表将会作出的修订详情,以便机构申报所承担的欧元及欧元参与国货币风险额。为方便参考,附录2概述申报表的所有修订内容及填报指示。

欧洲中央银行的地位

就审慎申报而言,欧洲中央银行将被视为第一级国家的中央银行。

STET/STEM范本

金管局正在把上述修订内容并入供作提交审慎申报表所用的STET及STEM系统范本内,并将会在1999年1月1日欧元面世前向各机构提供修订范本。

如有查询,欢迎联络许祖恺先生(28781485)或黄海勤先生(28781626)。

附录1:审慎申报表--申报欧元资料

以下列出有关的审慎申报表将会如何受到欧元面世影响:

  1. 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MA(BS)6

    现有的申报表将会加入「欧元」作为新的货币类别,并且取代「德国马克」及「法国法郎」两个类别。修订申报表(附件1)将于1999年1月1日生效。

    就任何货币的隔夜未平仓净额而言,该额不得超过机构资本基础10%的限制同样适用于欧元。如认可机构有意获得豁免遵守这项限制,应与金管局联络以便商定新限额。

  2.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12

    现有申报表将不作修改。机构承受参与国货币的利率风险总额应相加起来,若该总和超过5%的「重大数额规定」,应以专页在「欧元」项下填报。

  3. 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3A

    外汇风险承担
    正如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的情况一样,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第III部将会新加入「欧元」货币类别,并取代「德国马克」及「法国法郎」两个类别(附件2)。计算外汇风险资本要求时,8%的比率同样适用于调整后的净长/短盘总额。

    利率风险
    关于在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第1.2部填报利率风险承担时,机构应以备用专页填报所承受的欧元利率风险,以取代所有参与国货币的利率风险承担。

    股票风险
    由于欧元面世后,所有参与国的股票市场将继续运作,在申报表第II部内逐一填写各个市场持有股票状况的做法将予保留。换言之,机构不得抵销参与国之间的股票风险状况。

附录2:申报表与填报指示修订内容一览表

A. 申报表

申报表 项目 修订内容 备注
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MA(BS)6) 第I至III部 加入「欧元」(EUR)新项目。
删除「德国马克」及「法国法郎」。
新增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12)   无修订。  
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3A)
(97年修订)
第III部 加入「欧元」(EUR)新项目。
删除「德国马克」及「法国法郎」。
新增

B. 填报指示

申报表 页码/项目 修订内容 备注
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MA(BS)6) 第2页/第6项 指明如何处理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 修订(见附件)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12) 第1页/第3项 删除「欧洲货币单位」,并指明如何处理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 修订(见附件)
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3A)(97年修订) 第4页/第15项 将欧洲中央银行列作第1级国家的中央银行。 修订(见附件)
  第7页/第25项 指明在申报利率风险承担资料时如何处理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 修订(见附件)
  第14页/第45项 指明在申报外汇风险承担资料时如何处理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 修订(见附件)

附件2(续):填报指示的修订

1.

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表格MA(BS)6))

在第A部分内:第6项已被下述内容取代:

  1. 就本申报表而言,黄金视作外汇之一,但其他贵金属和商品则不被视作外汇。至于欧元和欧元参与国(目前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与西班牙)货币的持仓,机构应在「欧元(EUR)」项下填报所有这些持仓。机构须将持有的所有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长盘数量相加起来,以计算得出欧元长盘总额。同样地,机构须以此方法计算所持的欧元短盘总额。
2.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12)

在第A部分内:第3项已被下述内容取代:

  1. 选择填报的每种货币的利率风险状况应以专页填报。以黄金或复合货币如特别提款权为单位的交易,应作为独立的货币填报。欧元和欧元参与国(目前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与西班牙)货币的持盘须当作欧元持盘处理。机构应以独立专页在「欧元(EUR)」项下综合填报所有这些持仓。作为一项基本要求,认可机构应在申报表的第1页和第2页分别填报以港元和美元为单位的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状况(即使机构对这种货币并无利率风险,仍需递交有关申报表)。如果申报机构有以其他货币为单位的重大资产或负债,应另以专页填报。如果填报的货币超过3种(港元和美元包括在内),申报机构应另行增补专页填报。
3.

市场风险承担申报表(MA(BS)3A)(97年修订)

在第B部分内:第15项已被下述内容取代:

  1. 「第1级国家」包括香港、下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成员国,以及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一般借贷协定达成特别贷款安排的国家(目前仅限于沙特阿拉伯),但不包括过去5年曾重组其对外国债的国家(无论债权人是否中央政府)。

欧洲中央银行应视作第1级国家的中央银行。

经合组织目前的成员国包括:

 

澳洲 德国 墨西哥 瑞典
奥地利 希腊 荷兰 瑞士
比利时 匈牙利 新西兰 土耳其
加拿大 冰岛 挪威 美国
捷克共和国 爱尔兰共和国 波兰 英国
丹麦 意大利 葡萄牙  
芬兰 日本 南韩  
法国 卢森堡 西班牙  

「第2级国家」指第1级国家以外的所有国家。「多边发展银行」及「公营单位」的定义见《银行业条例》附表3第1条。

在第C部分内:第25项已被下述内容取代:

  1. 每种货币的持仓应独立填报,即申报机构应使用独立专页(第I.2部)填报不同货币的持仓。至于欧元和欧元参与国(目前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与西班牙)货币的持仓,机构在进行许可的抵销后应以「欧元(EUR)」的独立专页综合填报所有持仓。计算每种货币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时,应按照第35至38段所述的程序,而不同货币之间不得进行抵销。

在第C部分内:第45项已被下述内容取代:

  1. 在这部分填报每种货币和黄金的长(短)盘净额。这些数额应与在「持有外汇情况申报表」(表格MA(BS)6)第I部第5、7及8栏(按照适用情况)的数额相同,但以每千港元为申报单位。至于欧元和欧元参与国(目前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与西班牙)货币的持仓,机构应在「欧元(EUR)」项下综合填报所有持仓。欧元与欧元参与国货币之间的长短盘应互相抵销,并综合成为欧元持仓。每种货币的外汇期权的净「delta」等值亦应按照第V部的具体指示填报。此外,为对冲汇率变化对申报机构资本充足情况的影响而特意持有的结构性持仓,可以豁免申报,但须先行就此与金管局商讨。

修订日期 : 201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