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本)
敬启者:
谨通知阁下,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2009年12月7日发出一份谘询文件,就有关金融机构客户查证和备存纪錄规定及规管汇款代理人和货币兑换商的详细立法建议,展开公众谘询。为期兩个月的谘询将于2010年2月6日结束。详细的立法建议及首轮谘询结果见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站(http://www.fstb.gov.hk/fsb/aml/chi/consultation/consultation.htm)。
一如首轮谘询的安排,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在2010年1月7日及8日假金管局办事处为认可机构举办两场谘询会,向业界简介详细建议,并听取认可机构的观点及意见。两场谘询会均会以英语进行。欢迎认可机构的合规主任及负责防止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管控制度的管理层职员出席。
由于座位有限,每间认可机构只可选派最多两位代表参加其中一场谘询会。若需要更多名额,请与本局联络。请填妥随附的登记表格,指明贵机构代表拟参加哪场谘询会,并最迟于2009年12月24日以电邮方式(aml@hkma.finnet.hk)寄交金管局。座位以先到得形式分配,逾期递交的登记表格将不获处理。若所选择的场次额满,申请人可能会被安排参加另一场谘询会。
于限期前交回登记表格的机构,若没有收到金管局的另行通知,即可假定机构的代表已获接纳参加所选择的该场谘询会。
如欲查询有关谘询会的安排,请联络黄秋慧女士(2878 1161)。
银行政策处主管
李达志
2009年12月10日
本函另备附件
附件: 登记表格 (英文版本, Word 档案, 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