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大事纪要
一月二十四日
公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外汇基金持有的外币资产。外币资产总额为638亿美元,较一九九五年底的554亿美元增加15%。
此外,金融管理局亦宣布作为其不断努力提高透明度的其中一项措施,由一九九七年起会按月公布外汇基金持有的外币资产。
一月二十七日
韩国银行与金融管理局签订美国国库券的双边回购协议,这是金融管理局与区内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当局签订的第九项同类协议。
一月二十七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就新借贷安排作出决定。金融管理局会成为参与新借贷安排的二十五个国家和地区之一。金融管理局在新借贷安排信贷额度的参与份额约为4.76亿美元。根据新借贷安排,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需要额外资源,以应付可能会损害或威胁国际货币体系稳定的特殊情况下,香港会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贷款。
一月二十八日
金融管理局去信所有认可机构,说明价值1,200万元以下物业的贷款额与价值比率上限不应超过六成。
二月十四日
为巩固香港跨越一九九七年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加深海外金融界对香港在主权移交后的投资潜力的认识,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于二月及三月分别出席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在纽约、日本银行在东京以及捷能银行在法兰克福举行的三项主要研讨会,并在会上致辞。
二月二十六日
金融管理局与澳门货币监理署签订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两家监管机构在监管方面的合作。
三月七日
金融管理局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举办「金融市场一体化在亚洲的发展及香港的角色」研讨会。研讨会讨论内容关于亚洲区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各个主要范畴,以及区内一体化加速发展对香港带来的挑战和机会。三月二十六日
金融管理局调高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借入及拆出息率,分别由4厘和6厘调高至4.25厘和6.25厘。翌日,香港银行公会宣布调高七日以下零售存款利率25个基点。
三月二十日
财政司司长以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主席的身分宣布委出由十五人组成的董事局。
三月二十七日
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于一九九六年底的经审计业绩,外汇基金的资产总额上升16%,达5,345亿元(一九九五年:4,607亿元),累计盈余则上升7.9%。
三月二十六日
金融管理局与新西兰储备银行联合宣布,双方已签订美国国库券双边回购协议。这是金融管理局签订的第十项同类协议。
四月二十一日
为了让澳洲和香港的金融系统能够建立更为密切的双边联系,金融管理局和澳洲储备银行同意金融管理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加入澳洲储备银行的Reserve Bank Information and Transfer System(RITS)。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是香港的中央债券结算交收系统,而RITS则为类似的澳洲政府债券系统。
四月二十三日
金融管理局公布推出青屿干线纪念币首日封,该套纪念币首日封是由金融管理局代表政府发行,以庆祝青屿干线启用。这是香港首次发行纪念币首日封。
四月二十五日
金融管理局去信所有认可机构,提醒它们必须及时解决「公元二千年」问题。金融管理局也宣布其为确保「公元二千年」问题得到解决而采取的措施。认可机构须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前提交解决「公元二千年」问题的正式计划,而金融管理局则预期它们会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安装妥当能处理二千年起的交易的系统。
五月七日、十一日
金融管理局公布发行「97纪念金币」和一套七款的特别设计精装纪念钱币,以迎接香港特别行政区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
七月一日
财政司司长宣布土地基金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其中主席一职由其本人担任。自七月一日起,土地基金由金融管理局按财政司司长的指示管理,与外汇基金为两项独立投资组合。
七月十一日
香港银行公会和存款公司公会联合发出《银行营运守则》,以便进一步提高香港银行服务的透明度与素质。守则内容涵盖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账户的开立与操作以及贷款;发卡及有关服务;支付服务及追讨债务。
七月十四日
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底的未经审计业绩:外汇基金资产总额达5,690亿元(较一九九六年底增长6.4%),累计盈余达1,819亿元(较一九九六年底增长5.2%)。
八月二十一日
国际清算银行同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的融资计划部分贷款尚未发放前,向泰国国家中央银行提供短期过渡贷款,以支持泰国落实经济改革。金融管理局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同意为这项过渡贷款提供担保,其他担保人还包括G-10工业国和其他亚洲及欧洲经济体系的中央银行及货币管理当局。
八月十一日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东京召开的会议上,与会代表通过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的融资计划,协助泰国推行经济改革。香港透过由外汇基金提供最多达10亿美元的贷款,参与该项融资安排。
八月三十日
金融管理局发出有关资产证券化和按揭证券监管方针的政策指引,其中列出在资本充足制度下,按揭证券要符合50%风险权数而须达到的准则。
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
第五十二届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在香港成功举行。来自一百八十多个国家的主要中央银行家和财金官员均有出席,而参与年会的总人数超过一万九千名,是破纪录的数字。年会令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为巩固。
十月十三日
财政司司长与三家发钞银行 -- 中国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 -- 签订协议,分别向每家发钞银行出售香港印钞有限公司10%的已发行股份。
十月十七日
金融管理局发出经修订的《防止洗钱活动指引》。
十月二十三日
金融管理局发出通函提醒银行要谨慎安排它们的港元资金,不要过度倚赖流动资金调节机制提供最后的流动资金支持,否则便会对重复使用流动资金调节机制的银行收取惩罚性利息。
港元受到投机炒卖,货币市场港元资金短缺,引致当日银行同业拆息大幅波动,波幅由9厘至280厘不等,但随尠市况稳定下来,同业拆息于翌日收市时回落至7厘的水平。在其后数周内,隔夜拆息一直保持稳定,在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借入及拆出息率4厘至7厘之间上落。
十月二十三日
金融管理局在谘询银行界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后,发出经修订的「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的最佳执行指引」。
十月二十五日
为了让银行同业隔夜息率有更多调节空间,以反映同业市场的情况,金融管理局把流动资金调节机制的借入及拆出息率分别调整至4厘和7厘。调整前的借入及拆出息率分别为4.25厘和6.25厘。
十一月七日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宣布向亚洲商业银行、美国大通银行、第一太平银行和上海商业银行购买第一批按揭贷款,是项交易总额为6.5亿元。
十一月七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香港的经济基础因素给予十分正面的评价,并明确肯定香港的经济政策架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与香港进行每年一度的磋商讨论后,于总结时作出这项评价的。
十二月一日
金融管理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推出私营机构债券的「债务证券借贷计划」。推出这个计划的目的,是要提高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下私营机构债券的流通性和结算效率,以及通过提高贷方收益率,从而增加这些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十二月三日
金融管理局宣布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达成协议,
设立联合结算机制,加快处理由香港银行作为付款人,并在深圳存兑的港币支票。
十二月十九日
来自澳洲、加拿大、中国、香港、法国、德国、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英国、美国和越南的央行、货币管理当局和财政部的技术专家齐集香港举行会议,商讨发展一个流动性高,又具有深度的东亚债务市场的技术问题,从而改进区内的金融中介机制。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代表,以及市场的技术专家也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