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报

一九九六年大事纪要

十 一 月
日本银行与金融管理局签订美国国库券双边回购协议。这是金融管理局与区内中央银行签订的第八项同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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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首席代表就外汇基金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移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安排签署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体列明:「香港金融管理局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所签发的所有文件、合约、协议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后均继续有效,并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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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去信所有持牌银行,宣布推出流动资金调节窗以及票据交换所自动转账系统的处理量指引,以确保在十二月九日推行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后,支付流程运作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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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金融管理局举办「卓越人士讲座」系列的首轮讲座,目的是让香港金融界有机会听取世界一流专家的意见,以及与这些专家交流。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William McDonough先生为首位演讲嘉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先生为讨论嘉宾。
3
经过三年的筹备工作后,金融管理局顺利推行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在这个系统下,所有持牌银行都要在金融管理局开立结算户口,每项支付都是最终和不可撤回的。即时支付结算系统有助减低银行同业支付系统的结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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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发出《一九九六年财务资料披露方案的最佳执行指引》,建议银行在一九九六年度账目内披露现金流量表、所承受的市场风险以及各类业务的分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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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根据协议细则第四条对香港经济进行每年一度的谘询后,对九六年香港的经济表现及九七年的展望给予高度评价。港府决定首次公开代表团的总结声明,表明政府致力公开资料及提高透明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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