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报

一九九六年大事纪要

四月
金融管理局宣布设立投诉热线,让公众人士可就银行聘用的收数公司的不当行为(如恐吓、使用暴力或不法行为)作出投诉。 18
五月
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香港期货交易所在北京联合举办一个主要金融研讨会。这是香港四家监管机构首次合作举办研讨会。
30-31
六月
金融管理局向立法局提交《1996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草案主要目的是引进一套法律体制,以监管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以及认可和监管在外汇及存款批发市场经营的外汇及存款经纪(货币经纪)。
5
七月
金融管理局网页面世,向世界各地二十四小时提供大量有关香港的货币市场和银行业的最新资料。网址是http://www.info.gov.hk/hkma. 1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批准成立按揭证券公司,预计于十二个月内开始运作。 3
行政局批准发行一套纪念币,以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九九七年成立。 10
来自十家亚洲区内的中央银行/监管机构的代表和International Swaps & Derivatives Association在香港参与为期一日的会议,内容是关于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与会人士同意定期交流资讯和意见,对提高衍生工具买卖活动的监管成效非常重要。 19
八月
金融管理局发出《银行营运守则》内有关谘询人和聘用收数公司的两个章节,向银行提供指引。守则其余部分将于一九九七年发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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