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报
一九九六年大事纪要
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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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管理局与香港资本市场公会就本港的债务市场活动首次进行的全面调查所得资料,于一九九五年底,港元债务市场的规模为1,970亿元。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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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鲁集团与政府就通过外汇基金收购该集团位于香港的印钞厂达成协议,收购代价为2.55亿元。其后,新成立的公司易名为「香港印钞有限公司」。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先生出任该公司主席,苏礼贤先生获委任为该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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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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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借入及拆出息率分别由4.25厘及6.25厘调低至4厘及6厘。翌日,香港银行公会宣布七日以下零售存款利率调低25个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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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管理局签订美国国库券双边回购协议,互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这是金融管理局与区内中央银行签订的第六项同类协议。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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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宣布会代表日本银行在香港的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稳定日圆兑美元的汇价。此举是区内中央银行之间切实合作的例证。 |
20 |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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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去信所有本地注册认可机构,通知它们巴塞尔委员会已落实有关市场风险的建议,以及金融管理局打算在一九九六年底前推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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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向所有银行发出《衍生工具及其他交易工具的风险管理指引》。指引特别就与银行的衍生工具买卖活动有关的风险管理操作范畴提供详尽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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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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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发出按揭证券公司建议的谘询文件,政府会视乎谘询结果决定是否成立按揭证券公司。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