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

《公开资料守则》

政府应该运用可供使用的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为达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认识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务,以及对个人和整个社会均有影响的政策和决定的依据。

《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界定拟提供资料的范畴,列出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的方式,并订明尽快发放资料的程序。

《守则》授权和规定政府各局及部门除有特别理由外,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这些理由载列于第2部。若拒绝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通常会提述这些理由。

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均会尽快及妥善地处理,如有需要,有关人员会协助市民阐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转介至最适当的部门处理。有关的程序会尽量精简。

《守则》亦载列有关要求覆检或投诉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认为《守则》则的规定未获适当执行时知所遵循。

《守则》及其诠释和运用指引已上载于互联网,网址为 http://www.access.gov.hk

有关按类别划分的纪录一览表, 可查阅 https://www.hkma.gov.hk/gb_chi/other-information/sitemap/

复制资料收费表

除免费或付费后才提供的印刷品外,金管局将会收取下述费用(收费会随时予以修订):

黑白复印于A4大小纸张上: 每张港币1.2元
黑白复印于A3大小纸张上: 每张港币1.3元
资料储存入磁碟: 每只港币5元
资料储存入光碟: 每只港币10元

披露记录 

本局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局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02/2023 有关香港10元硬币
03/2023 有关香港绿色分类框架原型

 申请索取资料表格 (PDF档案, 43KB)

联络我们:publicenquiry@hkma.gov.hk

修订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