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2月20日)宣布已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 (香港法例第584章)(《支付条例》) 完成对全球付技术有限公司(全球付)的调查及纪律处分程序。金融管理专员对全球付违反《支付条例》第8Q条,未能符合其附表3第2部第6(2)(b)条下就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的最低准则,处以谴责及1,000,000港元罚款。
是次纪律处分行动(注1)是根据金管局的现场审查及进一步调查的结果而作出的。调查发现全球付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未有制定健全及适当的管控制度,以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适用)(《指引》)的有关段落(注2)。
是次违规涉及全球付的管控制度在以下三个范畴的缺失:
在决定上述的纪律处分行动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及因素,包括以下各项:
金管局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朱立翘女士表示:「随着2016年推出相关监管制度后,储值支付工具业务持续发展,而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应保持警觉,留意不断演变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及相关管控系统的脆弱点,并根据本身业务的性质、规模与复杂程度采取相称和有效的管控措施及程序。所有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都应参考《指引》及金管局通告,持续检视及提升其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控系统的效益,以及实施适当措施以确保能有效识别及管理尤其是高风险的情况。」
有关连结: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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