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中央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谅解备忘录

新聞稿

2008年10月24日

印尼中央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谅解备忘录

印尼中央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联合公布签订谅解备忘录,在印尼与香港之间建立大额支付系统联网。

两间中央银行将会于印尼的印尼盾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及香港的美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之间建立一个跨境联网,在亚洲区内为两种货币提供外汇交易同步交收服务,并计划于2009年内完成。

这项联网透过在印尼及香港营业时间内实行外汇交易同步交收,减低外汇结算风险。在外汇交易同步交收机制下,一宗外汇交易的其中一种货币必须与另一种货币同步交付,透过在相同时区内进行即时交收,以减低其中任何一种货币未能交付的风险。

印尼中央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之间建立支付系统联网,将提高印尼及区内的支付系统的效率及安全程度,特别是管理涉及美元与印尼盾的外汇交易的外汇结算风险。除减低结算风险外,预期印尼的银行会因此而得以提高在结算外汇交易方面的营运效率,以及让这些银行得以向其交易对手保证有能力在亚洲时间内结算外汇交易。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部助理总裁李建英先生说:「香港的美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与印尼的印尼盾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之间的联网,是建立在香港与其他亚洲经济体系之间的现有跨境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的成功基础上。这类联网可确保支付流程更安全及更有效率,并可消除因不同货币在不同时区交付所引起的结算风险。」

印尼中央银行会计及支付系统总监SWD Murniastuti女士说:「印尼中央银行相当关注印尼银行同业间外汇交易所引起的结算风险,尤其是占量最大的美元与印尼盾外汇交易所带来的结算风险。建立印尼盾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与香港的美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之间的美元及印尼盾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能减低有关的外汇结算风险。此外,这项联网还会为印尼的银行带来其他好处。印尼盾及美元外汇交易能在亚洲时区内即时同步结算,两种货币在结算后便可即时让印尼的银行运用。另外,利用联网即时结算,市场人士便不再受到反映外汇结算风险的交易对手交易限额所限制,有助增加美元与印尼盾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中交易对手的选择。以上优点均可促进印尼外汇市场的安全、稳健及效率。」

如有查询,请联络:

印尼中央银行
Pipih D. Purusitawati, Senior Analyst     (62) 21- 3818772或
Edhie Haryanto, Senior Analyst             (62) 21- 3818770

香港金融管理局
新闻组经理罗存慧    (852)2878 1687或
新闻组经理黄庆锋    (852)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印尼中央银行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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