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再度委任汇丰为香港美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

新聞稿

2005年04月25日

金管局再度委任汇丰为香港美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一)宣布第二度委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为香港美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任期5年。

汇丰于2000年8月美元结算系统推出时首次获委任为该系统的结算机构,任期为5年。美元结算系统推出以来一直运作畅顺有效,本地及海外银行反应热烈。本港推出美元结算系统的目的,是要促进在亚洲时间为美元交易提供有效率的即时结算。透过与香港的港元及欧元结算系统联网,及与证券交收系统互联,美元结算系统可为涉及美元的外汇交易提供同步交收服务,以及为美元证券买卖提供货银两讫结算,两者均有助提高结算效率及消除结算风险。鉴于汇丰担任结算机构的运作表现理想,及其决心参与本港金融基建的持续发展,因此再度获委任为美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多5年,由2005年8月生效。

在2005年首季内,美元结算系统平均每日处理5,366宗交易,平均每日交易额为70亿美元;其中每日的外汇交易同步交收占65宗,涉及金额27亿美元。目前美元结算系统有69个直接参与机构及164个间接参与机构,后者包括119间在香港境外间接参与的银行。

如有查询,请联络:

香港金融管理局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企业传讯经理郑静娴           2822 4938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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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