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与金融事务方面的职能与责任:财政司司长与金融管理专员互换函件

新闻稿

2003年06月27日

货币与金融事务方面的职能与责任:财政司司长与金融管理专员互换函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公布财政司司长与金融管理专员之间互换的函件,有关函件日期为2003年6月25日。函件内容列载财政司司长与金融管理专员在职能与责任方面的分配。公布有关函件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今日就「金融体系评估计划」发表有关香港的「金融体系稳定性评估」报告所载建议发出,内容载述根据有关法例制定的现行安排。

此外,财政司司长致金融管理专员的另一份日期同为2003年6月25日的随附函件则列明香港的货币政策目标及货币体制:透过采用货币发行局制度,保持港元汇价稳定,在外汇市场港元兑美元的汇率保持在7.80港元兑1美元左右的水平。这正是自1983年10月所推行的联系汇率制度。这封列明货币政策目标及货币体制的函件亦是按照「金融体系稳定性评估」报告所载建议公布。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上述函件概述现行安排。发言人说:「公布有关函件,是根据「金融体系稳定性评估」报告所载建议作出,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金管局亦同意该报告的内容。公布有关函件符合维持高透明度的原则。」

上述函件刊载于金管局网站,网址为www.hkma.gov.hk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6月27日

 

有关函件 :

(1) 货币与金融事务方面的职能与责任 (PDF 档案, 130KB)

(2) 随附函件 - 货币政策目标 (PDF 档案, 29KB)

 

有关新闻稿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认香港的金融体系灵活稳健(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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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