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日(星期四)宣布,为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的新产品将于2001年4月27日(星期五)正式推出。按揭证券公司已向参与银行讲解有关的受保资格及处理程序。
新产品就按揭成数最高达85%的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有关的受保资格载于附件甲。按揭证券公司将会检讨市场反应及按揭保险计划扩大后的贷款表现,然后考虑进一步推出按揭成数最高达90%的楼花按揭保险。
自4月27日起,有意申请楼花按揭保险的置业人士可前往任何一家参与银行(见附件乙),就按揭成数最高达85%的楼花按揭贷款申请按揭保险,亦可致电按揭证券公司热线(2536-0136)查询详情,或浏览本公司网站(http://www.hkmc.com.hk)。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6日
按揭保险计划
楼花按揭贷款
技术说明
根据按揭保险计划,按揭证券公司向核准卖方提供按揭保险,保险额最高可达物业价值的20%,使贷款银行可提供达90%的按揭贷款而无需承受额外风险。按揭证券公司决定扩大该计划的受保资格产品的范围,以就按揭成数达85%的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
可参加本计划的承按金融机构
受保按揭的资格
投购本计划的楼花按揭贷款必须符合下述受保按揭资格:
按揭保险计划
楼花按揭的受保资格
订立按揭贷款时的原有贷款上限 |
浮息按揭 : 5,000,000港元 定息按揭 : 4,000,000港元 |
合资格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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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定按揭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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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内部专业人士或外聘合格测量师的书面估值报告。该估值报告须同时考虑物业发展商向买家提供的优惠,并必须从物业买入价中扣除优惠的数额。 |
计算供款额与收入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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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包括借款人全部债务及借款人须于建筑期内支付的租金。计算供款额与收入比率时不得计入担保人的收入。 |
受雇情况 | 非受薪的抵押人/借款人一般都不符合资格,但若干类别的专业人士(如:医生、会计师及律师)却不受此限制。 |
业主自住的规定 | 业主须在订立贷款合约时声明有关物业将作自住,并于物业落成后3个月内提供文件确认已搬入该物业自住。其后每年声明一次,直至保险期届满为止。 |
最长原定年期 | 30年 |
参与银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