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运守则谘询工作展开

新闻稿

1997年01月17日

银行营运守则谘询工作展开

银行营运守则草稿已于今日(一月十七日)发出,并正式展开谘询。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政策)李令翔表示:「引进该守则会有助提倡良好的银行经营手法,使认可机构和客户之间建立一种既公平而又具有透明度的关系,并最终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信赖,从而巩固银行体系的稳定。草拟该守则的目的,是订出银行应该遵循的最低标准,而守则提出的标准均与其他金融中心所采纳的标准一致。」

守则草稿是由一个工作小组拟定,该工作小组于一九九六年初由金管局与银行界代表成立。守则中有关谘询人的部分以及追讨债项的章节已于去年先行发出。

李令翔说:「谘询工作相当重要,我们希望守则能够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银行营运效率两者间取得合理平衡。我要强调一点,该份守则只是草稿,会因应谘期内收集到的意见而作出修订。」

守则草稿分为五章,内容涵盖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账户的开立与操作及贷款、支付服务和追讨债项。守则并非法定文件,由银行界自行发布。然而,金管局相信认可机构会遵守该守则,并会监察认可机构的遵守情况。

守则草稿将会通过香港银行公会及接受存款公司公会发给香港所有认可机构,同时亦会发给立法局财经事务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及其他有关组织,以便征询它们的意见。其他人士如希望索取守则草稿,可致函金管局索取,或通过金管局的网址(http://www.info.gov.hk/hkma)取得。谘询期将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结束。守则将于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发出。

发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199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