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储备及外汇基金

汇思

2001年04月12日

财政储备及外汇基金

外汇基金与政府财政储备虽是集中投资及管理,但两者应独立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上星期财政司司长在总结预算案辩论时,再次提到要把财政储备与外汇基金分开来看。我希望日后大家讨论本港的储备时,都会以财政司司长这番话作为参考依据。

 

随着经济向前发展,社会的诉求亦会增加,立法会议员及社团代表很自然会问:为什么政府要坐拥大笔储备?特别是当经济似乎仍然不振,以致影响社会民生,要求政府想办法斥资纾解民困,更显得相当合理。如果年度财政预算无法提供拨款,人们很容易便会想到那笔庞大的储备。

 

谈到这个问题时,大家往往会把财政储备与外汇基金相混淆。财政储备是政府财政预算盈余连年累积所得的结果,这笔储备现时有4,300多亿港元,并且存放在外汇基金内。这项安排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方便对公帑进行集中的投资管理:这很明显会带来相当显著的规模效益,其中包括风险管理、流动资金管理,以及在这些前提下争取最高的投资回报。此外,我们也需要仔细考虑这些投资活动对货币体系的影响。第二是我们有需要增强外汇基金可以动用的资源,以能发挥外汇基金的应有作用。在外汇基金的帐目内,财政储备固然是以借款的形式入帐,并须按政府要求予以偿还,但财政储备的相应资产(连同外汇基金其他资产一并由该基金综合管理)却可同时运用至外汇基金的原定用途上。

 

即使要顾及上面谈过有关货币体系的考虑,但如果确实认为政府应该拿出这4,300亿港元财政储备的一部分,以应付社会需要,这些资金仍可随时从外汇基金中提走。作为负责外汇基金日常管理的金管局,便要拿出那一笔资金。具体上,我们可以出售外汇基金的一些外币资产,再换作港元以敷应用,而在此情况下,外汇基金持有的外汇储备自然减少,外汇基金本身亦会缩小。另一方面,如果外汇甚金当时备有足够的港元资产,便可用来满足有关需要,而这样同样会令外汇基金资产变小。在此情况下,如果基于对货币或其他原因的考虑,最终认为两者都不可取或不符合成本效益的要求,我们仍可从市场借入港元让政府提走。此举会改变外汇基金负债的组合成分,而资产部分却不变。

 

谈到这里,大家仍会有其他问题,有些人曾提到:为什么外汇基金需要持有这么大笔储备?超出外汇基金原定用途所规定的剩余资金,是否就可以拿来即时惠及社会大众?我上星期在本栏谈外汇储备是否足够的问题,虽然很难确定哪个具体数字才算足够,但我深信一点,就是我们绝不能对储备水平感到自满。《外汇基金条例》第8条指明,若能符合某些条件,财政司司长可以把外汇基金转拨入政府一般收入内,而财政司司长必须「信纳从外汇基金…转拨款项相当不可能对其达致根据第3(1)或(1A)条须运用或可运用外汇基金的目的的能力有不利影响」,便是其中一项条件。这些条文段落主要提及「港币汇价」、「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及「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固然不能代表财政司司长发言,但以现今国际金融形势为香港所带来的风险来看,要他信纳这些条件已经达到,恐怕并不容易。

 

任志刚
200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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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