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SWIFT「国际银行营运研讨会」欢迎辞

演讲辞

2009年09月14日

2009年SWIFT「国际银行营运研讨会」欢迎辞

任志刚,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

1.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国际银行营运研讨会」(SIBOS)上一次在香港举行是1991年。这项盛事足足相隔18年才重临,让我们都久等了。在过去18年里,这个自由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经历了很多特别的事情,理应足以吸引大家早一点重临旧地。众多特别事情中,香港金融管理局在1993年成立就是一个例子!另外,香港市场高度自由,加上流动资金充裕,金融全球化及产品不断创新确实为金融管理当局带来极大的挑战,以致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采取一些具争议的补救行动,力求维护货币及金融稳定。除此之外,还有香港主权回归祖国,受到市场相当关注,幸而一切如常;楼市泡沫无可避免爆破,并无(我要重覆,「并无」)导致金融体系崩溃;香港建立多币种、多层面金融基建,让任何有意在本时区进行妥善风险管理的人士可以利用即时支付结算系统进行货币两讫和外汇交易同步交收;以及较近期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进一步发展,可以作为内地开放金融的试点,而这项发展对全球金融市场越显重要。不过,话说回来,能够在此欢迎SIBOS重临香港,仍是很大的荣幸。

2. SIBOS 今年的主题是「汲取过去的经验、探讨危机后的金融面貌及为日后的创新发展铺路」。从全球金融现况来看,这几点固然都很重要。事实上,它们正是过去几年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及业界投入不少时间和心思的工作。20国集团、金融稳定委员会及其辖下各常设委员会,以及制定标准的机构都正在努力,探讨各个具体课题,包括巴塞尔资本架构、估值及资产负债表以外活动的会计准则、交易活动的资本规定、报酬机制、中央交易对手、对冲基金监察原则、监管联席会、危机处理跨境合作及评级机构监察机制等等。在座的嘉宾或已感到开会太多太腻,而且像我一样希望不提这些课题为妙,所以我就此打住。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我很荣幸能参与其央行机构的创立工作,并且带领它走过一段颇长而又充满挑战的日子。经过16年半的时间,我将在9月底退休,我想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我的一些想法。它们既不深奥,亦不牵涉复杂的技术,只是特别富挑战性,需要多加思索而已。

3. 第一点是矛盾。我指的是金融中介机构致力争取最大利润的私利(尤其短期),与维护有效的资金融通以支持经济正常运作的公众利益(即公利)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未被广泛讨论,即使央行论坛亦如是,但我深信它是导致金融危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金融中介机构致力创新,往往因此获得丰厚报酬,并声称崭新的产品一方面可为投资者提供更高回报,另一方面可减轻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换言之,可以收窄资金融通的息差,增加金融效率。但这现象存有内部矛盾:金融机构利润越高,雇员花红越多,依我来看其实正正代表息差扩大,不是缩小,而金融效率亦下降。

4. 但我们确实看到,金融体系中利润和花红俱增的同时,金融效率亦有所提高的表面现象。例如,被冠以「证券化」、「创造及分销」及「信贷风险转移」等字词的创新产品,确实提高了投资回报率及降低信贷成本。我估计这当中涉及时间因素:资金融通息差收窄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代价就是日后一旦爆发金融危机时,该息差便会急速扩大。我们刚刚经历了的一次实例,就是金融创新获得丰厚报酬的同时,融资息差亦一度收窄,但息差收窄背后其中一个原因,其实是信贷准则面临崩溃。由此造成的结果大家都非常清楚:投资者固然损失惨重;借款人求贷无门,即使有亦要支付高昂成本;还有整体经济承受重创。

5. 我们要如何处理这个矛盾呢?我恐怕无法即时找出答案,只好不时提醒大家,并基于维护公众利益(即维持金融稳定、秉持市场操守、促进资金融通的多元发展及效率)的目的,每当这些公利有可能被金融中介机构的私利所凌驾的时候,便迅速采取相应行动。然而,这在现实中并不易为,尤其创新的金融产品往往被金融中介机构巧妙地包装成可以提高金融效率的外表。此外,在奉行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有关当局对左右金融创新的能力通常有限。金融中介机构往往组成强大的政治游说力量,以窒碍创新及进步为理由反对规管,令当局缺乏有利环境推行防范措施维护公众利益。大家肯定都听过坊间一些刻薄及不公平的言论,指美国财政部变相已被华尔街接管。这些说法当然不对,但其显示的错误印象却是我们不容忽视的。

6. 虽然我察觉到最近所谓的「Anglo-Saxon」模式有点不自觉地,朝着像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式市场经济的方向走,但我并不认为这是最理想的模式。在这类市场,当局保留对金融体系相当大的影响力及拥有权,促使体系内的营运者更多关注大众利益。当政府以公帑向银行注资后,便指示银行放贷。我认为应该从不同程度上在法律及体制架构方面处理,多于从金融体系的拥有权方面处理,让负责维护公众利益的当局可以透过审慎监管、操守规管、设立安全网,抑或制定危机处理机制等,在适当时候发挥适当的影响力。

7. 第二点是进退两难的考虑。这是指以新兴市场为主所面对在致力开放金融与维持金融稳定之间的两难局面。我赞成透过开放金融来扩大融资领域,让境内的持储蓄人士的风险取向与境内寻求融资的人士的风险状况互相配合。事实上,对境内投资和融资双方来说,能将资金融通提升至国际层面,应可降低借贷成本及增加投资回报。正是这个原因,新兴市场纷纷采取金融发展的相关措施,逐渐提高以至完全开放投资融资双方、其相关资金、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机构的国际流动性。换言之,就是拥抱金融全球化。

8. 众所周知,国际流动性为货币与金融稳定带来相关风险,过去20年各种事件已清楚显示这些风险实在不小。很多人指出开放金融必须以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来作配合,因此开放金融亦会对新兴市场的政策制订工作带来必须的制约。我恐怕这只说出了部分的真相,原因是资金流动性对新兴市场的约束作用,似乎远较已发展市场严苛。新兴市场相对国际资金总量的规模较小,可能是原因之一。国际资金相对境内资金波动性较大,可能是另一原因。同样令人关注的是盲目地招揽名牌国际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据点,或制订一些可能根本不适合本身特定条件的规则,造成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问题,影响货币及金融稳定。这些问题包括监管漏洞、透明度低及市场集中等。此外,结构性问题更可能导至操守失当。有些人把自由开放的新兴市场看成是可自由操控的对象,甚或予携予取的自动提款机。

9. 但我始终相信开放金融的好处足以抵销金融不稳定的风险。要管理好这些风险,只需发展金融体系时保持清醒,经常提醒自己金融体系的首要目的是资金融通,配合经济运转的需要。尽管金融体系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包括聘用我和在座各位)及投资利润,但它本质上不应独立于经济实际需要之外而存在。循序渐进地发展应该是务实的做法,尽管这样步伐会慢一点,对国际金融大户来说亦似乎未能即时做到倒屐相迎。若抱覑「人有我有」的心态推动金融发展,肯定过于冒险。而正当已发展市场都在「返璞归真」的时候,采取最基本的金融发展亦应该合适。开放金融并不表示要输入各式崭新的金融工具及做法。要明白部分崭新的金融工具可能是「有毒」的。

10. 第三点是现实。我所指的是在金融(甚至其他范畴)的现实世界,我们很难甚至不可能找到教科书所指的「完美市场」。在完美市场中,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是承价人,因此不能(亦无意欲)做点什么来使市场变得对他们有利。但现实世界是,恐惧或贪婪受到或真或假的市场资讯催生后,再经一小撮人操控或掠夺式的煽动,往往会造成极度波动的市况,以致远远超出审慎的风险管理尺度所能掌控的范围,令金融体系濒临彻底崩溃或导致其他形式的系统性破坏。

11. 作为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监管当局,我们的职责是竭尽所能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但我们必须承认监管当局亦非完美,以致个别国家层面的监管在应付全球性金融机构及市场方面或会有不足的地方。不管我们苦心设计及演练哪一种市场自由与监管的组合方案,市场总有可能失效,对上述的公众利益──即确保金融体系有效运作,配合经济实际需要──造成莫大损害。与规限自由市场,使其无法自行找到适当平衡的做法相比,这种损害可能大得多。

12. 我们固然希望这些情况不会经常发生,但一旦出现的时候,便有必要作出干预,引入正轨,令金融体系回复正常秩序,配合经济需要。可惜市场干预总会引起争议,我们在1998年经历过一次,而当年的评论者却于最近亲身体验一次。纯粹主义者高举自由市场的旗帜,贬斥任何市场干预,并指出此举涉及道德风险与高昂的成本,且会制造不公平。很多人霎时变了处理金融危机的专家,并举出各式另类方案。政界人士不管对干预行动是否有决策权,都要求行动要有合理解释以及必须正确无误。结果往往要花不少时间才达成共识,而那边厢的问题已不断恶化,干预行动的成效亦被大打折扣。

13. 因此,我相信负责维持货币及金融稳定的当局应获赋予在有必要时紧急应变的权力,以能独立及迅速地采取行动。在这方面当然必须设有相关的透明度及问责性机制,确保行使这些权力时会受到适当制衡。目前正当不少地区及国际论坛都在检讨金融监管架构之际,我们亦需研究应否授权金融当局在有必要时独立及迅速地采取一些突破传统思维的行动,从而保障公众利益。

14. 第四点亦是最后一点是参与,即有关当局对发展金融基建应作何种程度的参与。大家一定留意到不同国家及地区都投入大量公帑发展实物基建,如筑路修桥、建设机场,确保人流物流安全及有效率,配合经济活动,裨益整体社会。相比金融基建发展方面,当局投入的资源相对极少。但其实金融基建对促成资金及金融工具安全及有效率的流动,提升金融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繁荣同样重要。在某些程度上,金融基建可留待市场自然发展形成,SWIFT便是私营环节这方面的一个杰出例子。但金融基建很多重要组件始终属于公共财产,若要符合公众最大利益,只留待私营环节来提供其实并不符合他们的财政效益的。还有基于上述的矛盾因素,金融中介机构往往不太愿意、不太积极发展及利用能够提升金融效率的金融基建。我相信正是这个原因,导致即使合适的技术已经推出多时,仍然有些金融市场的结算系统中之T+X的X无法达致零,即是说,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可提供的即时货银两讫模式仍未能全面地应用。

15. 因此,基于符合公众利益的理由,若私营环节并未提供相关方案,当局便有必要以发展人或服务供应者的身分参与。而公众利益不单指提升金融效率,亦指遏抑不利的连锁影响,以及更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以来致力建设香港的金融基建,我可以向大家保证这些努力都是非常值得,投入的公帑却相对不多,只是我们要耐心一点,辅以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方面提供一些适当的审慎指引等工作,以逐步增加这些金融高速公路的使用量。

16. 我结束前想做点宣传。香港现时已设有港元、美元、欧元及人民币的即时支付结算系统。这些系统互相连接,在本时区内已可做到跨币种的同步交收,而透过与金管局的债券结算系统连接,亦可做到货币两讫结算。我们欢迎境外各界使用上述系统进行支付及结算交收:他们可以系统成员身分直接使用,亦可透过与现有成员的代理关系间接使用,或将本身的支付结算系统与我们的系统连接。对于内地当局最近推出的人民币贸易结算服务,我可以跟大家说一下:大家当然可以利用内地的代理银行来收付内地进出口业务的人民币款项,但货币只可留在内地。若打算在境外收付人民币款项,以能较灵活调动资金(尽管暂时人民币金融工具并不多),大家便可在香港做到这一点了。

17. 多谢大家,谨祝SIBOS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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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9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