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指定九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

新聞稿

2018年10月26日

金管局指定九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宣布,继续指定以下9间认可机构作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有关指定在现时两年指定期结束后于2018年10月27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金管局检视了这九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在过去两年的表现,认为他们都是活跃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机构,并在提供离岸人民币资金、进行离岸人民币市场庄家活动以及利用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等方面有效地发挥作用。金管局将继续为各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提供20亿元人民币回购协议安排,以协助他们在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庄家活动及提供流动资金时管理其流动性。金管局亦会继续定时检讨这个计划的运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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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