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新聞稿

2017年10月03日

在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身分,于政府债券计划的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已委任10间第一市场交易商。该批第一市场交易商的任期于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并会于2019年9月30日完结。

 

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2017101日至2019930)  

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BNP Paribas, Hong Kong

4.

花旗银行

5.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6.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7.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8.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9.

法国兴业银行

10.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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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7年10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