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零售支付系统

新闻稿

2017年08月04日

指定零售支付系统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17年8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条例》)指定由Visa、Mastercard、银联国际及美国运通营运,用于处理涉及香港参与者的支付交易的零售支付系统(「指定系统」) 。

此外,金融管理专员同时根据《条例》宣布,在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和其他适用的法定及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指定系统可从事以下活动:

    (i)

传送支付讯息及相关数据以便利支付交易的处理;

    (ii)

授权、结算及交收支付交易;

    (iii)

提供支付解决方案以处理不同支付模式所产生的支付交易;

    (iv)

透过该系统进行附属或附带于上述(i)至(iii)项的其他活动或服务;以及

    (v)

与支付相关的数据分析。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先生表示:「实施零售支付系统指定制度有助提升本地零售支付业界的营运水平,以及加强公众对支付系统的信心,促进香港金融科技的发展。金管局会联同相关的营运者确保指定系统安全及有效率地运作。」

根据《条例》赋予的权力,金融管理专员将四个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系统定为指定系统。就有关系统作出的指定及就其活动作出的宣布于今日(即2017年8月4日)生效。指定系统须遵从《条例》对它们的规定,并受金管局监察。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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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