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季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

新聞稿

2017年01月26日

2016年第4季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公布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的最新调查结果。

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宗数由2016年第3季的69宗,减少至2016年第4季的4宗。这些个案涉及银行职员的住屋按揭贷款或按揭保险计划的贷款。

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所涉及的金额由2016年9月底的2亿8千2百万港元,减少至2016年12月底的1千1百万港元。

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中无抵押部分的金额由2016年9月底的6百万港元,减少至2016年12月底的8万港元。

银行自从2011年第1季起,并无录得任何拖欠3个月以上的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纪录。

必须注意的是,此调查所得数字仅涉及银行提供并已知道为负资产的一按贷款(即欠受访机构的未偿还贷款额超过按揭物业的当前市值),当中并不包括涉及二按,而连同二按计算属于负资产贷款的住宅按揭贷款。由于银行没有客户在二按下的未偿还贷款的资料,因此无法知悉其中有多少宗属于负资产贷款。

受访认可机构的按揭贷款额约占整个银行体系按揭贷款总额的99%。调查结果是经过推算得出,以估计整个银行体系的负资产按揭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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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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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7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