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就可能发售的伊斯兰债券进行路演

新聞稿

2014年08月28日

香港特区政府就可能发售的伊斯兰债券进行路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 评级分别为标准普尔AAA级(稳定)、穆迪Aa1级(稳定)及惠誉AA+级(稳定))已委任汇丰及渣打银行为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以及委任联昌银行及阿布扎比银行为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就可能依据规则144A / 规例S发售的美元伊斯兰债券,安排由2014年9月1日起于亚洲、中东、欧洲及美国举办连串固定收入投资者会议。

香港金融管理局为是次伊斯兰债券发售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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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