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马来西亚离岸人民币业务私营机构交流安排召开首次会议

新闻稿

2013年12月05日

香港与马来西亚离岸人民币业务私营机构交流安排召开首次会议

香港与马来西亚离岸人民币业务私营机构交流安排于今日(星期四)在吉隆坡举行首次会议。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于今年8月同意开展这项交流安排,加强香港与马来西亚在人民币业务方面的合作。是次会议有十间香港及马来西亚的银行的高层代表参与。金管局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代表为会议的安排和讨论提供协助。

各方对此项交流安排的兴趣及参与反映了中国内地、香港及马来西亚之间不断扩大的贸易与投资联系。马来西亚是中国内地在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而近年中国内地对马来西亚的直接投资亦迅速增长。为了更好服务对于人民币贸易结算及投资日益增加的需求,这项交流安排为香港和马来西亚的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平台,深化相互合作以及共同加强提供人民币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与会者回顾了近期香港和马来西亚的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并同意加强合作,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

  • 加大力度提升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及投资的认知。
  • 扩大香港与马来西亚的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以进一步提升两地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 积极探讨市场对金融基建的需要,并研究如何及时发展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
  • 推动离岸人民币伊斯兰债券市场的发展,以发挥香港与马来西亚分别在人民币业务及伊斯兰金融的优势。

这项交流安排将于2014年在香港再次召开会议。

 

香港金融管理局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
2013年12月5日

注∶

参与这项交流安排的十间香港及马来西亚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Bank Islam、联昌银行、丰隆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马来亚银行、大众银行、RHB Bank及渣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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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