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参与人民币业务的认可机构而设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推出优化措施

新聞稿

2013年07月25日

为参与人民币业务的认可机构而设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推出优化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公布,为参与香港人民币业务的认可机构(参加行)而设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将推出两项优化措施。 

在现行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下,金管局可根据参加行提供的合资格抵押品向其提供1星期期限的人民币资金,翌日(即T+1)交收。鉴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持续发展,金管局就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推出两项优化措施,于2013年7月26日生效:

1. 除继续提供翌日交收(T+1)的1个星期期限的资金外,流动资金安排亦会提供翌日交收(T+1)的1日期限的资金。金管局将继续使用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互换协议提供有关人民币资金。

2. 流动资金安排将提供即日交收(T+0)的隔夜资金,以协助银行应付当日流动资金需要。金管局会使用自身的离岸人民币资金,预期提供即日交收的隔夜流动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优化后的流动资金安排的细节载于附件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金管局提出两项新措施优化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可以加强参加行的流动资金管理,这将有助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金管局欢迎参加行使用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以应付临时资金缺口。但各参加行亦要尽量做好资金规划和管理,避免过度倚赖金管局的流动资金安排。金管局会因应实际运作经验,不时检视流动资金安排的主要条款。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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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