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就监管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建议发出谘询总结及补充谘询文件

新闻稿

2012年07月11日

监管机构就监管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建议发出谘询总结及补充谘询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联合发表有关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监管制度建议的谘询总结

回应者普遍支持建议监管制度,并认同香港有需要制订和落实与20国集团领袖有关提高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对该市场的监管监察及减低该市场的交易对手与系统性风险的目标相符的措施。金管局及证监会考虑过接获的意见后,修订了制度的部分特点。

谘询总结文件概述所接获的意见、金管局及证监会对这些意见的回应,以及对于进一步推行场外衍生工具改革措施的总结和建议。

金管局及证监会在2011年10月邀请公众人士对落实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新监管制度的建议提出意见。谘询期于2011年11月30日结束,共收到34份书面意见。有关的意见书全文(要求不予公布者除外)可于金管局网站及证监会网站下载。

金管局及证监会今日亦就在监管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建议制度下推出的新增受规管活动的建议范围,以及有关监察具系统重要性的参与者的建议发出补充谘询文件。谘询期至2012年8月31日,有关各方可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向金管局或证监会提交意见。


注:

  1. 有关谘询总结及补充谘询的背景资料可于金管局网站及证监会网站下载。
  2.  如有查询,请联络 –
    • 金管局:叶碧燊(2878 1687)或胡嘉莹(2878 8246)
    • 证监会:李明钊(2283 6808)或 江卓岚(2840 9335)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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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