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宣布,十年期外汇基金债券将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一)进行投标,并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二)交收。
总值8亿港元的10年期债券可供投标,其中500万港元的债券会向拟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递交非竞争性投标的公众发售。若预留作非竞争性投标的债券认购不足,未获认购的部分将拨回以竞争性投标方式发售的债券内(原定数额为7.95亿港元)。该批债券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期满,利率为年息0.97厘,每半年派息一次。
公众人士如欲递交非竞争性投标以申请透过结算公司发售的债券,可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经纪进行。此外,若投标人士持有结算公司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投资者户口,则可直接透过结算公司递交投标予金管局以便处理。公众人士如欲以竞争性投标方式申请认购债券,只可透过最新公布名单上的合资格市场庄家进行,此名单可向金管局索取,地址为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55楼(电话: 2878 1465),也可从金管局网页http://www.hkma.gov.hk下载。无论是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每项投标均须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
投标结果将于金管局网站、路透社专页(HKMAOOE)和彭博公布。透过结算公司递交非竞争性投标的申请人可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经纪查询投标结果。此外,结算公司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透过供该系统的经纪、保管人或其他参与者使用的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及「结算通」电话系统查询投标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债券计划投标资料
十年期外汇基金债券投标资料如下:
发行编号 : 10Y2206
股份代号 : 4028 (EFN 0.97 2206)
投标日期和时间 :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一)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发行和交收日期 :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二)
发行总额 : 8亿港元
(其中500万港元以非竞争性投标方式发售)
一般投资者透过 : 请参阅结算公司的规定
结算公司递交非竞
争性投标开始/
截止时间
年期 : 10年
到期日 :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利息 : 年息0.97厘
利息支付日期 :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投标数额 : 无论是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每项投标
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公众人士如
欲以非竞争性投标方式申请认购透过结算公司
发售的债券,可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
经纪进行。此外,若投标人士持有结算公司的
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投资者户口,则可直接
透过结算公司进行。公众人士如欲以竞争性投
标方式申请认购债券,只可透过最新公布名单
上的合资格市场庄家进行。
其他详情 : 请参阅资料备忘录,或向合资格市场庄家、结
算公司或本身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的经纪
查询。
预期开始在 :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
买卖的日期
投标中的外汇基金债券价格/收益率换算表(仅供参考*):
到期收益率 价格 到期收益率 价格
-0.03 110.02 0.97 100.02
0.02 109.49 1.02 99.55
0.07 108.97 1.07 99.08
0.12 108.45 1.12 98.61
0.17 107.93 1.17 98.15
0.22 107.42 1.22 97.69
0.27 106.90 1.27 97.23
0.32 106.39 1.32 96.77
0.37 105.89 1.37 96.32
0.42 105.38 1.42 95.86
0.47 104.88 1.47 95.41
0.52 104.39 1.52 94.97
0.57 103.89 1.57 94.52
0.62 103.40 1.62 94.08
0.67 102.91 1.67 93.64
0.72 102.42 1.72 93.20
0.77 101.94 1.77 92.77
0.82 101.45 1.82 92.33
0.87 100.97 1.87 91.90
0.92 100.50 1.92 91.47
0.97 100.02 1.97 91.05
* 免责声明
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金管局已力求审慎,尽可能使所载资料正确无误,并尽快予以更新;惟金管局并不保证全部或任何部分资料在各方面均绝对正确。如有疑问,阁下应自行查核所载的任何资料。对于因使用或依据所载的资料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金管局恕不负责。
香港金融管理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