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新聞稿

2012年01月27日

2011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1年12月份的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12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11月份减少15.8%,至89亿港元。

12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较11月份减少12.8%,至104亿港元。当中,涉及一手市场交易所批出的贷款增加25.7%,至28亿港元;涉及二手市场交易所批出的贷款则减少16.6%,至62亿港元。至于涉及转按交易所批出的贷款则减少38.2%,至14亿港元。12月份新申请贷款较11月份减少14.6%,至6,039宗。

在12月份的新批按揭贷款中,以最优惠利率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11月份的79.2%升至12月份的89.8%。其中,大部分定于2.25厘至2.5厘之间。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在12月份则下降至8.2%。

12月底的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较11月底减少0.2%,至8,011亿港元。

12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维持于0.01%。经重组贷款比率维持于0.02%。

附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1月27日

 

附件说明

  1. 是项调查所涵盖的认可机构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约占银行体系整体住宅按揭贷款的98%。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5.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7.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8.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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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