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百存款担保及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届满

新聞稿

2010年12月30日

百分百存款担保及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届满

由特区政府外汇基金提供的百分百存款担保及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将会按原订计划于2010年底届满。

上述两项特别措施于2008年10月14日由财政司司长公布推出。百分百存款担保为存放于认可机构(即所有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所有存款提供担保;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则在有需要时为本地注册持牌银行提供备用额外资本。此两项应急措施是因应2008年底出现的全球金融危机时而推出,以巩固社会各界对本港银行体系的信心。备用银行资本安排设立以来从未有银行需要动用。

百分百存款担保届满后,优化存款保障计划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后者另有新闻稿介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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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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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