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公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台湾新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光银行)授予银行牌照,并已于2010年12月10日生效。
新光银行于台湾注册,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2010年7月号《银行家》杂志的资料,以第一级资本额计,新光银行是台湾第十八大银行,在全球排行第六百六十三位。
新光银行获发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已增至146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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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