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内地试点企业名单

新闻稿

2010年12月06日

关于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内地试点企业名单

香港金融管理局欢迎中国人民银行与内地有关部门公布大幅度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内地试点企业名单。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今年6月扩大,包括把涵盖的范围由内地五个城市与东盟的贸易扩展至内地20个省市与全球的贸易。随着是次内地试点企业名单的扩大,内地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贸易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365家大幅增至67,359家。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表示:「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的扩大,把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提升到一个新台阶。我期望今后会有更多的跨境贸易使用香港的人民币平台进行支付和结算。同时,也希望香港的银行业可以把握有关的机遇,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民币金融服务以支持实体经济活动,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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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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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0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