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人民币业务合作备忘录

新闻稿

2010年07月19日

签署人民币业务合作备忘录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就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于今日(星期一)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

金管局和人民银行同意就扩大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加强合作,亦会在推动人民币在内地以外的业务的开展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香港人民币市场平台的地位和作用。这标志着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一个新的里程碑,亦是全面落实今年二月中金管局通函阐述的两大原则非常关键的一步。

人民银行同日亦跟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新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清算协议》)。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随着《清算协议》的修订,香港的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各类服务,不再存有限制,而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亦可以透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我预期更多不同形式的人民币金融中介活动陆续出台,将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平台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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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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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0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