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暂时中止高伟宁的注册5个月

新聞稿

2010年05月14日

金管局暂时中止高伟宁的注册5个月

金融管理专员已暂时中止高伟宁先生载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20(1)(ea)条所备存的纪录册的有关资料,为期5个月,由2010年5月14日起至2010年10月13日止 1

金管局的调查发现,高先生于2007年7月受雇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时,向一名客户销售Constellation信贷相联可赎回债券(雷曼兄弟相关产品)时:

  • 未有尽责地向有关客户披露及解释该产品的风险,亦没有确保产品适合有关客户,以及
  • 未有按照银行的内部管控程序为客户填妥风险披露声明。

在厘定具体处分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考虑这宗个案的所有情况,包括有关客户所蒙受的损失,以及高先生过往并无被纪律处分的纪录。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 或
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5月14日

1个案发生时,高先生名列于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20条备存的纪录册内,是就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而受雇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人士。

最新新聞稿
修订日期 : 201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