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2010年1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2009年12月份减少11.8%,至173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22.3%,至296亿港元,原因是二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增加52亿港元(+31.4%)。一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增加2亿港元(+8.1%),转按批出贷款则保持稳定。新申请贷款的宗数由12月份的15,368宗,增加至19,157宗。
在1月份的新批按揭贷款中,36%的贷款以最优惠利率作为定价参考,其中大部分贷款的利率定于2厘至低于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12月份的61.6%,上升至1月份的62.6%。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0.7%,至6,453亿港元。
1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均没有变动,分别为0.03%及0.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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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2月25日
附件说明
-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