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印尼跨境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启用

新聞稿

2010年01月25日

香港及印尼跨境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启用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印尼中央银行今日(星期一)联合公布,香港的美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与印尼的印尼盾RTGS系统之间的跨境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已于2010年1月25日启用。

该联网今日开始运作。在联网后,由于可确保在香港交付美元及在印尼交付印尼盾可同时进行,因此美元及印尼盾之间的外汇交易结算风险可得以消除。印尼银行可更有效地管理外汇交易牵涉的交易对手风险,并提高在亚洲区营业时间结算这类交易的运作效率。

金管局与印尼中央银行于2008年10月24日就设立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签订谅解备忘录。随着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完成,联网如期于今日启用。

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的运作,在印尼方面由印尼中央银行负责,在香港方面则由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负责香港银行同业结算系统的运作,并由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共同拥有。

金管局副总裁余伟文先生说:「香港的美元RTGS系统与印尼的印尼盾RTGS系统之间联网,可消除两种货币在不同时区交付所引起的结算风险,从而令结算机制更安全及更有效率。我很高兴印尼中央银行及金管局能有共同看法,致力加强两地之间的金融基建合作,以促进货币及金融稳定。」

印尼中央银行副行长S. Budi Rochadi先生表示:「印尼的印尼盾RTGS系统与香港的美元RTGS系统建立外汇交易同步交收联网,可有助消除印尼银行同业之间美元与印尼盾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联网更可为印尼银行带来其他好处:由于印尼盾及美元外汇交易能在亚洲时区内即时同步结算,两种货币在结算后均可即时回笼备用。另外,利用联网即时结算,市场人士便不再受到反映外汇结算风险的交易对手交易限额所限制,有助增加美元与印尼盾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中交易对手的选择。以上优点均可促进印尼外汇市场的安全、稳健及效率。」

如有查询,请联络:

香港金融管理局
传讯经理黄庆锋  2878 1802 或
传讯经理王巧欣  2878 1213

印尼中央银行
Pipih D. Purusitawati, Senior Analyst, at (62) 21-3818772
Jultarda Hutagalung, Analyst, at (62) 21-381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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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中央银行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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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