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外汇基金票据

新闻稿

2009年11月03日

增发外汇基金票据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宣布,将于11月10日、17日及24日举行的投标中增发总值347亿港元的外汇基金票据,以应付由于银行体系流动资金充裕,使银行对该等票据的需求增加的情况。增加短期外汇基金票据的供应,是为了应付银行在流动资金管理方面对外汇基金票据的庞大需求。

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将会以增加供应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期票据的方式来进行:其中订于11月10日、17日及24日投标的3个月期外汇基金票据,将会增加总值160亿港元的数额。订于11月17日投标的6个月期外汇基金票据,将会增加60亿港元的数额。订于11月10日投标的12个月期外汇基金票据,则会增加37亿港元的数额。此外,一批6个月期总值90亿港元的全新外汇基金票据,将于11月24日发行,并于到期时续期。有关详情见附件所载的经修订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发行时间表。

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其实只是货币基础的组成部分之间的转移,即由总结余转移至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是次增加外汇基金票据供应的安排,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运作原则。货币基础仍然由外汇储备提供十足支持。在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后,银行同业市场的流动资金仍会保持充裕,并预期这项安排不会对流动资金状况及利率水平造成任何重大影响。金管局会密切监察有关情况,如有需要,会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银行体系有充足的流动资金。

预期总结余将于11月11日减少约87亿港元,于11月18日减少约120亿港元,并于11月25日再减少约140亿港元。

因增发外汇基金票据而令总结余出现的预测变动于金管局网站、路透社专页(HKMAOOC)及彭博公布。

附件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卢曼清  2878 1480 或
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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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9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