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息按揭计划

新聞稿

2009年10月21日

定息按揭计划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于今日(10月21日)宣布,于定息按揭计划下推出特别计划,提供1年至10年的定息按揭产品。是项定息按揭产品的10间参与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星展银行(香港)、大新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渣打银行(香港)及永亨银行。

按揭证券公司于1998年3月率先于市场推出定息按揭计划,为置业人士提供不同的按揭贷款产品,保障置业人士免受利率波动影响。是项定息产品只适用于自住按揭贷款,借款人可申请1年、2年、3年、5年、7年及10年的定息按揭:

定息期 按揭利率
(年利率)
定息期后的按揭利率
(年利率)
1年 1.25% 按揭证券公司当时订定的定息水平

按揭证券公司最优惠利率减3%
2年 1.75%
3年 2.35%
5年 3.18%
7年 3.58%
10年 3.78%

定息按揭可帮助借款人于定息期间锁定按揭息率,确保在有关年期内不受任何利率波动影响。在定息期后,借款人可自由选择以按揭证券公司当时订定的固定利率去锁定另一定息年期,或以现时浮息水平,按揭证券公司最优惠利率减3%來计算以后的按揭利率。详情请參阅附件甲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兼按揭证券公司执行董事彭醒棠表示:「定息按揭产品为香港置业人士带来重大裨益,置业人士既可在定息期内在每月供款金额安排上有所预算,亦可确保按揭息率不受利率上升所影响,定息按揭产品确为置业人士提供了多一项选择。」

是项定息按揭产品申请期为2009年10月27日 至2009年12月31日。有关贷款必须于2010年2月28日或以前提取。有意申请的置业人士可联络上述之参与银行。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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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

渣打银行(香港)消费信贷总监,个人银行业务陈占明先生、
大新银行执行董事蓝章华先生、
星展银行(香港)高级副总裁,存款及有抵押贷款,零售银行业务钟少权先生、
恒生银行副总经理兼分行业务及直销银行业务主管曹达智先生、
汇丰银行卡业务及消费信贷高级经理,香港区个人理财业务高瑞玲小姐、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彭醒棠先生、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刘怡翔先生、
中银香港(香港)个人金融业务主管(副总经理),个人金融及产品管理梅月嫦小姐、
东亚银行总经理兼个人银行主管刘中坤先生、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董事暨副总经理黄远辉先生、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董事兼执行副总裁,个人银行业务主管郭佩芳小姐、
永亨银行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王家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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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

后排: 渣打银行(香港)消费信贷总监,个人银行业务陈占明先生、
大新银行执行董事蓝章华先生、
星展银行(香港)高级副总裁,存款及有抵押贷款,零售银行业务钟少权先生、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董事暨副总经理黄远辉先生、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董事兼执行副总裁,个人银行业务主管郭佩芳小姐、
永亨银行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王家华先生

 

前排: 恒生银行副总经理兼分行业务及直销银行业务主管曹达智先生、
汇丰银行卡业务及消费信贷高级经理,香港区个人理财业务高瑞玲小姐、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彭醒棠先生、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刘怡翔先生、
中银香港(香港)个人金融业务主管(副总经理),个人金融及产品管理梅月嫦小姐、
东亚银行总经理兼个人银行主管刘中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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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