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禁止唐狄广重投业界为期10个月

新聞稿

2009年09月22日

证监会禁止唐狄广重投业界为期10个月

经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调查及转介有关个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唐狄广(男)采取纪律处分行动,禁止其重投业界,为期10个月,由2009年9月22日起,至2010年7月21日止 1

调查发现,唐以其岳母名义设有一个秘密户口,并在未有向雇主披露其与户口持有人之间关系及其在此户口的实益权益的情况下,批核此户口的信贷安排。唐的行为违反雇主的员工交易政策,令雇主未能确保相关法例获得遵守,亦无法监察其可能损害客户利益的交易活动。

金管局负责证券法规执行事务的助理总裁李令翔表示:「银行员工不应作出可能引致其雇主违反合规管控措施的行为,并有责任汇报任何涉及利益冲突的活动。个人交易不应以秘密及/或可能有损客户利益的方式进行。金管局感谢证监会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对此个案采取执法行动。」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陈民杰  2878 1480 或
传讯经理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9月22日

1唐曾为名列于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20条备存的纪录册内就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而受雇于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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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9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