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三)宣布撤销 Indover Asia Limited (前称 Indover bank (Asia) Limited) 有限制牌照银行的认可,有关撤销于2009年2月18日生效。
根据《银行业条例》第52(1)(C)条于2008年11月13日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先生作为 Indover Asia Limited的经理人的指示亦随之失效。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陈民杰 2878 1480 或
传讯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