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宣布巩固香港银行体系信心的新措施

新聞稿

2008年10月14日

财政司司长宣布巩固香港银行体系信心的新措施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星期二)宣布推出两项新的预防措施,以进一步巩固香港银行体系的信心。

  • 第一,参照现行的存款保障计划的原则,运用外汇基金为存放于香港所有认可机构的客户存款提供担保,但除持牌银行外,还包括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 1这项担保适用于存放于香港认可机构的港元及外币存款,包括存放于外资银行香港分行的存款。这项担保将涵盖超出在存款保障计划下的受保存款上限的存款。
  • 第二,成立备用银行资本安排,目的是在有需时向本地注册持牌银行提供额外资本。

这两项措施即时生效,直至2010年底,届时会因应国际金融状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延续有关措施。

曾司长强调香港银行体系基本因素稳健,他并不预期有需要启动这些新安排。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评论这些新措施时表示,这些措施属预防性质,旨在进一步巩固本港银行体系信心。他说:「香港的银行体系保持稳健,资本充足水平远高于国际要求,市民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仍然坚稳,但鉴于最近几个星期全球各地发生的事件,让我们认为为审慎起见,需要推出这些安排以进一步加强信心及保持银行体系稳定。这些措施亦与全球各地为保障金融稳定而采取的行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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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8年10月14日

1这项担保涵盖香港法例第581章《存款保障计划条例》所界定的所有受保存款,就如该条例适用于所有认可机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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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