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雷曼兄弟相关的投资产品

新闻稿

2008年09月21日

与雷曼兄弟相关的投资产品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言人回应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持有人所关注的事宜,指金管局已经与受影响人士的代表接触,并安排于明日(星期一)举行会议,便利投资者、出售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的银行以及保管相关抵押品的受托人进行沟通。

据金管局了解,负责保管相关抵押品的受托人将于明天发表通告,解释其角色及正在采取的行动。

发言人表示,金管局鼓励银行及受托人在提供资料予受影响投资者时,要尽量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及保持最高的透明度。此外,在金管局的要求下,银行亦准备设立专线电话,回应有关经其出售的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的查询。有关查询热线的详情快将公布,亦会于金管局网页(www.info.gov.hk/hkma)上刊登及定时更新。

金管局将于现有渠道外,在短期内另设专线协助投诉银行销售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手法的投资者。发言人表示,金管局要求银行在销售证券及期货产品的过程,必须符合《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的要求。该准则规定中介机构必须向客户说明销售的产品及所涉及的风险。

发言人补充说:「银行在销售结构性投资产品时,必须符合有关规例及设立适当的内部管控制度,以确保银行已评估客户是否适合投资于该类型产品,及就该产品的性质与风险作出适当的披露。银行亦要确保客户已了解产品的性质与风险,并拥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买卖该产品所带来的风险和潜在亏损。」

金管局拥有妥善的程序,处理涉嫌违反准则的投诉。金管局并会跟进处理任何可能违反相关要求的个案。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或
新闻组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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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