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8年02月26日

2008年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2008年1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增加10.5%,至236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29.2%,至294亿港元,原因是各类物业交易的批出贷款均上升。其中一手市场交易的批出贷款增加9亿港元(+52.7%),二手市场交易的批出贷款增加50亿港元(+27.0%),转按的批出贷款增加7亿港元(+28.9%)。新申请贷款的宗数亦增加39.2%。

在新批出贷款中,以利率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的贷款所占比率由2007年12月份的87.9%,上升至90.6%。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为基础的贷款1 所占比率则有所减少。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1.4%,至5,654亿港元。

1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分别降至0.09%及0.19%,因此两者合并的比率降至0.28%的破纪录低位。

附件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或
新闻组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8年2月26日

1 指参考香港银行同业拆息订价的按揭贷款。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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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