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专员委任顾问 就八达通卡有限公司的事务提供意见

新聞稿

2007年02月16日

金融管理专员委任顾问 就八达通卡有限公司的事务提供意见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月16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经谘询财政司司长后,已根据《银行业条例》第52(1)(B)条委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兼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主席陈志辉先生为顾问,以向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八达通卡公司)管理层提供意见。

金融管理专员亦根据《银行业条例》第59(2)条向八达通卡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就易办事增值服务的运作及八达通卡公司的整体营运风险管理,向金融管理专员呈交独立的核数师报告。

顾问将会向八达通卡公司提供有关以下各项的意见:

  • 八达通卡公司事务、业务及财产的管理,以确保在八达通卡公司的运作上(包括但不限于扣帐及增值交易的程序)对八达通卡持有人的利益有适当的保护及保障;
  • 与独立核数师报告有关的事项;
  • 有关实施独立核数师报告可能提出的任何改善措施的建议。

今次委任是继金管局要求八达通卡公司调查易办事增值交易出现的问题后采取的行动。虽然最初相信问题始于2006年12月5日进行系统更新的时候,但调查显示此日期前亦存在有限数目的未能成功增值及安排退款的交易。

与此同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责成八达通卡公司而该公司亦已同意:

  • 检讨所有有关交易,并主动及即时向有关客户退款;
  • 向公众披露所有有关资料;
  • 继续暂停地下铁路及九广铁路车站的易办事增值交易,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采取行动,将有关范围扩展至两铁车站以外的所有易办事增值交易,直至查出及解决所有有关增值失效及退款安排的问题为止;
  • 向公众披露有关处理这些事项的进展。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虽然问题似乎只局限于有限数目的易办事增值交易,但金管局决定要求就八达通卡公司的运作进行独立检讨及委任顾问,以确保持卡人的利益受到保障。

发言人解释,委任顾问是针对易办事增值交易出现误差而决定的,与八达通卡公司的财政稳健性完全无关。发言人亦补充说,八达通卡公司在调查方面一直与金管局保持合作。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晶晶   2878 8246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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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7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