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4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新闻稿

2007年02月15日

2006年第4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四)公布2006年第4季的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尽管2006年第4季有约值1.10亿港元的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2%)被转至信用卡以外的贷款帐户,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仍增长11.8%(76亿港元)。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持卡人以信用卡缴付薪俸税,以及12月份的节日消费。此外,信用卡帐户总数再上升0.8%。

转期金额(即客户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额)由2006年9月底的249亿港元增加至250亿港元。

信用卡撇帐额在2006年第4季增加至5.4亿港元,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78%;对上一季则为5.3亿港元。撇帐额增加,主要是因为季内(特别是11月)与破产有关的撇帐额增加。然而,由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显著增加,2006年第4季「以年率计」 1撇帐率由上一季的3.30%下降至3.13%。

尽管拖欠金额在12月底增加至2.69亿港元,由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增加,拖欠比率降至0.37%。此外,信用卡组合中的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由第3季的5,500万港元(占应收帐款总额的0.08%),减少至5,200万港元(占应收帐款总额的0.07%),拖欠及经重组合并比率亦由9月底的0.49%降至0.44%。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郑荧荧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2月15日

1 假设未来3季继续以这个比率撇帐。

附件

信用卡贷款调查

2005年
第4季
2006年
第1季
2006年
第2季
2006年
第3季
2006年
第4季
期末帐户总数 ('000) 10,095 10,218 10,623 10,851 10,937
季度增减 (%) +2.5 +1.2 +4.0 +2.1 +0.8
年度增减 (%) +8.8 +8.8 +11.1 +10.2 +8.3
期末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 68,056 61,346 62,905 64,595 72,211
季度增减 (%) +14.6 -9.9 +2.5 +2.7 +11.8
年度增减 (%) +14.9 +8.0 +10.4 +8.8 +6.1
平均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1 (a) 63,709 64,701 62,125 63,750 68,403
拖欠帐款 > 90日(百万港元) 250 248 251 259 269
拖欠比率 (%) 0.37 0.40 0.40 0.40 0.37
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百万港元) 60 56 56 55 52
经重组比率 (%) 0.09 0.09 0.09 0.08 0.07
撇帐额(百万港元)2 (b) 433 468 510 525 535
撇帐比率3
- 季度比率 (c = b / a) 0.68 0.72 0.82 0.82 0.78
- 以年率计季度比率 2.72 2.89 3.28 3.30 3.13
- 本年度截至该日止以年率计数字 2.81 2.89 2.98 3.02 2.91
转期帐款(百万港元) 24,576 24,857 24,875 24,856 25,035
转期比率 (%) 36.1 40.5 39.5 38.5 34.7

 

注:

  1. 期内平均数(计算方法为[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
  2. 期内流量
  3. 计算方法为期内流量占期内平均应收帐款的百分比

 

银行业信用卡贷款调查

 

新闻稿附注

  1. 调查涵盖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认可机构及一些认可机构的附属机构,并非与认可机构有关的发卡机构并不包括在内。
  2. 在调查中,信用卡应收帐款指应收个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帐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过90日而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仍未偿还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帐款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已逾期,便会被列为逾期(参考下文附注7)。拖欠比率可预早反映信用卡组合的质素。
  4. 撇帐额指在一段期间内从贷款帐册中撇除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无论机构在何时将有关撇帐计入损益帐内,因为若机构的政策是预早在撇帐前提拨准备金,则计入损益帐的时间便会比实际撇帐时间早)。认可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撇帐政策。一般来说,应收帐款若逾期超过180日,或应收帐款最终获偿还的机会不大(例如持卡人破产或不知所踪),便会予以撇帐。

    以年率计季度比率预早反映若现季度的撇帐比率在未来3季持续,业内将会出现的撇帐情况。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现在为止的实际撇帐比率,并以年率计以便比较。
  5. 拖欠比率与撇帐比率互相补足。拖欠比率是关于在申报日期已逾期超过90日但尚未撇帐的信用卡应收帐款,因此是反映未来的撇帐情况的指标。撇帐比率则关于逾期还款情况相当严重(例如已逾期超过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间内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以及因为被视为无法收回(例如因为借款人已申请破产)而逾期未满180日亦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
  6. 经重组比率是指期末仍保留于信用卡组合内的经重组应收帐款,但并未列为拖欠帐款的总额占应收帐款总额的百份比。计算这个比率,是旨在提供有关信用卡应收帐款质素的补充资料。
  7. 转期帐款代表「借款」,是指在应收帐款总额中的款额,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数清偿结单所示结欠余额,但至少已偿还认可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转期帐款不包括逾期帐款。帐户若在结单到期日仍未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会被视作逾期帐户。
  8. 转期比率指转期帐款总额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百分比。应收帐款总额是根据月底数字计算,而转期帐款则根据于结单日期所记录的结欠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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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7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