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6年12月21日

2006年1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显示,11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增加8.9%,至105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三分之一,至157亿港元,各类贷款的宗数 及贷款额均录得增幅。以贷款额计,涉及一手市场交易的新批出贷款上升18亿港元(+62.0%),涉及二手市场交易的新批出贷款上升13亿港元(+21.0%),新批出的转按贷款上升8亿港元(+29.3%)。此外,新申请贷款的宗数亦上升22.9%。

在新批出贷款中,利率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的贷款所占比率由10月份的 58.1%,下降至54.8%。相反,新批出贷款中参考最优惠利率或固定利率以外的其他利率定价的贷款所占比例则由10月份的34.8%,增加至 40.3%,其中主要是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为基础的贷款增加。1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大致上没有变动,为5,262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由10月份的0.21%微跌至0.19%,经重组贷款比率没有变动,仍为0.28%,两者合并的比率由10月份的0.49%下降至0.47%。

附件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郑荧荧      2878 1687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12月21日

1 即参考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按揭贷款。不同的认可机构对这类贷款的确切条款会有所不同,其中部分贷款订有参考认可机构本身的最优惠利率设定的利率上限,部分则会在贷款期内的某个时间转用另一个参考利率。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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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