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一)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Bank of Baroda授予银行牌照,并已于2006年8月25日生效。
该行于1908年在印度成立。根据2006年7月号《银行家》杂志的资料,以总资产值计,该行是全印度第6大银行。
继Bank of Baroda获发给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增至1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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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