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f Baroda获授银行牌照

新聞稿

2006年08月28日

Bank of Baroda获授银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一)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Bank of Baroda授予银行牌照,并已于2006年8月25日生效。

该行于1908年在印度成立。根据2006年7月号《银行家》杂志的资料,以总资产值计,该行是全印度第6大银行。

继Bank of Baroda获发给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增至137家。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郑荧荧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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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6年08月28日